團籍注冊是團組織對團員團籍的連續認定,是實行團員證制度、形成團員管理新體制的關鍵環節。通過注冊,團組織可以比較準確地掌握團員數量、年齡結構、分布流向發生的變化,為轉出轉入團員轉接組織關系,辦理超齡團員離團,為發展新團員履行手續,并對流動團員參加團的活動,履行團員義務提出要求。通過重新認定團員團籍,可以使團員普遍受到一次嚴肅的團內教育,有助于幫助團員增強團員意識,樹立做一名共青團員的光榮感和使命感,從而為團員在新的一年里思想上的不斷進步打下良好的基礎。
1、注冊條件。凡是能夠參加團的活動,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并按時繳納團費,經評議是優秀團員、合格團員及教育幫助后可以合格的團員,團組織都應予以注冊。團員違反團的紀律,除受留團察看處分外,團組織應在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必要處分的同時,為其辦理注冊手續。
2、注冊時間。從上年度第四季度至本年度第一季度,全團范圍同步進行。
3、注冊程序。 (1)以組織生活形式,開展團員評議教育活動。(2)團支部委員會向全體團員報告一年來的工作,接受團員監督。(3)團支部驗收團員上年度團費收繳卡,并收繳拖欠團費。(4)對符合注冊條件的團員,在其團員證的“團籍注冊”欄內填寫注冊時間,加蓋注冊專用印章,同時發給下年度團費收繳卡。(5)根據團員注冊情況,搞好年度團員統計。(6)辦理超齡團員離團手續。在注冊中,對于年滿28周歲的團員,團支部應按規定的程序為其辦理離團手續。(7)對新發展團員,辦理注冊手續。(8)年度團籍注冊后,團支部應及時向上級團組織匯報注冊情況,并根據團員注冊、超齡團員離團和發展新團員情況修訂《團員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