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2022年普通高職(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學院名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學院代碼:4152013054
第五條學院地址:貴州省六盤水市鐘山區鐘山大道西段1119號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條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條學院簡介: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是2002年6月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建立、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地處素有“江南煤都”之稱、享有“中國涼都”美譽的貴州省六盤水市,占地面積800余畝。現有教學系8個,開設專業25個,全日制在校高職生9000余人,專任教師384人,碩士及以上學位占比23%,高級職稱占比34%,雙師型教師占比51.8%。是教育部“1+X”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院校、教育部中德先進職業教育合作項目(Sino-German Advanced Vocational Education,簡稱SGAVE項目)首批試點院校、貴州省高水平專業群立項建設院校、貴州省職業技能學歷雙提升工程基地學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院招生工作在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黨委、行政的領導、監督下進行。成立由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指導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十二條招生就業指導處為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學院設立由紀檢監察室牽頭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紀檢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院2022年面向貴州、云南、四川、重慶4個省(直轄市)招生,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各生源地省招辦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五條2022年學院將有如下錄取批次:普通專科批(各省名稱略有差異)錄取批次。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七條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降分政策,認可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加、降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選考科目要求按省級招生部門發布的為準。
第十八條實行無分數級差錄取。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志愿投檔)考生人數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含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九條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專業清”原則,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和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都不滿足時,將根據考生是否服從專業調劑及各專業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整。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將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錄取相關規定,并與其生源地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協商決定實施錄取。
第二十一條助產專業限招女生。
第二十二條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三條嚴格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學校資助政策:執行國家有關“獎、助、勤、免、補、減”政策,貧困家庭學生可直接向學校申請相關助學金及“精準扶貧”相關資助,為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開通“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
第七章 畢業證書
第二十五條畢業頒證:凡具有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入學資格審查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學院招生辦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53000
區 號:0858
聯系電話:0858-8332132 0858-8332655
傳 真:0858-6709975
學院網址:http://www.jxtgynhg.com/
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lpszy.cn/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六盤水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