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開”,是貴州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中“六公開”原則,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和特點所提出的信息公開制度。“八公開”即:招生政策公開、高校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公開、招生收費公開、招生紀律公開。
“六不準”是招生工作紀律的規定。即:不準違反國家有關招生規定,不準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不準采取任何方式影響、干擾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準協助、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準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金、有價證券,不準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長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貴州省招生考試中心
二00七年七月三日